國民年金保險在民國97年10月實施,目的是讓25歲到65歲的民眾在沒有參加軍保、公教保、勞保、農保的期間,也有社會保險的基本保障。不過,國保保險費設有10年補繳期限,自108年1月31日起,國民年金保險費「10年補繳期限」陸續屆期,屆期後即無法補繳,將直接影響被保險人之國保年資與給付權益!別忘了趕快繳錢喲。 Tags: 0 comments 1 likes 0 shares Share this: 吳玉琴 About author not provided 吳玉琴第九屆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,為社會福利(老人福利、長期照護)專業代表。 5165 followers 4902 likes "http://sc.piee.pw/EG2TV" View all posts